通知公告    首页 > 张家口市林业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名家名师”培育和选拔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4-07

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家口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8项重点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才办字〔20114号)精神,根据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安排,现将2017年“名家名师”培育和选拔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名家名师”的定位

“名家名师”包括:一是已被选拔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百人计划”专家、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选、市级拔尖人才、市级优秀人才;二是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后备人选、市级拔尖人才后备人选、市级优秀人才后备人选;三是本行业或本系统中具备“一招领先”、“一门过硬”等单方面绝招绝技本领,在全市同行业内得到公认、具有权威影响的各类专业技术骨干。

二、选拔范围

主要面向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公有制经济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专业技术骨干(含在行政机关工作具备专业技术特点的公务员)。其中,对于宣传文化系统,由于存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偏向于民俗文化,其传承者多为民间艺人的情况,可以面向社会选拔。

除省委托我市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的中省直企业外,其它中省直企事业单位不列入“名家名师”培育工程选拔范围。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综合协调合作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一流的技术水平、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在本领域成绩较为突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或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也可不受学历、年龄和身份等限制。

(二)具体条件

1.已取得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百人计划”专家、省管优秀专家、培育期内的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市级拔尖人才、市级优秀人才等专家称号的直接列入选拔推荐范围。

2.在专业方面取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

3.在本行业或本系统中具备“一招领先”、“一门过硬”等单方面绝招绝技本领,在全市同行业内得到公认、具有权威影响的各类专业技术骨干。

四、基本程序

“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的选拔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单位推荐培育对象─主管部门考核初评确定候选人选─市人社局审批“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入选人选─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上报培育情况报告(两年后)

1.各基层单位推荐培育对象(需填写“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和“名家名师”培育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培育对象进行政治素养、个人修养、专业技术能力综合考核评定,按照指标正式确定“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候选人选,上报市人社局审定。

3.市人社局对各行业系统上报的“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候选人选进行审批并颁发证书。

4.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培育对象进行为期两年的重点培养,上报市人社局培育情况报告。

五、指标分配

按照“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7年“名家名师”培育对象全市计划推荐选拔400名左右。分配计划如下:

卫生系统:由市卫计委牵头,指标50名。

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牵头,指标80名。

农牧系统:由市农牧局牵头,指标30名。

宣传文化系统: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指标30名。

体育系统:由市体育局牵头,指标10名。

工业系统:全市中小型公有制经济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指标40名。

林业系统:由市林业局牵头,指标10名。

水务系统:由市水务局牵头,指标6名。

城建系统:由市住建局牵头,指标10名。

交通系统: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指标10名。

财政系统:由市财政局牵头,指标2名。

金融系统:由市金融办牵头,指标6名。

公安系统:由市公安局牵头,指标20名。

检察院系统:由市检察院牵头,指标10名。

法院系统:由市法院牵头,指标10名。

司法系统:由市司法局牵头,指标6名。

人社系统:由市人社局牵头,指标6名。

民政系统:由市民政局牵头,指标10名。

规划系统: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指标6名。

国土系统: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指标6名。

环保系统: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指标10名。

旅游系统:由市旅游局牵头,指标6名。

统计系统:由市统计局牵头,指标6名。

安监系统: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指标4名。

食药监督系统: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指标6名。

行政执法系统:由市行政执法局牵头,指标10名。

各行业系统的指标,包含各县区系统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出现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或指标有盈余的情况,市人社局将对剩余指标进行全市范围内调剂。

六、有关要求

1.“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候选人申报要以近五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

2.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负责上报:

--“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情况登记表(附件1

--“名家名师”培育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

--“名家名师”培育工程人选候选人花名册(附件3

--申报材料的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奖励、著作、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等),一律用A4纸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并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

附件下载邮箱:zjkzjkzl@163.com    密码:8033898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复印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封面页张贴档案袋,并于2017415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803389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krs0313@126.com,联系人:朱万军、阮晓慧

3.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要在规定日期前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本行业系统无“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培育人选或自动放弃,所空指标由市人社局调剂到其他行业系统。行业系统内如有具备入选条件的人选,主管部门不上报或不按时上报引发的相关问题,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4.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2015年度已入选“名家名师”人选的培育情况报告一并上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1.“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情况登记表

       2.“名家名师”培育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3.“名家名师”培育工程人选候选人花名册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223

 

附件: 附件1:“名家名师”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2:“名家名师”培育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名家名师”培育工程花名册.doc